地 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建大厦14楼1401室(地铁岗厦站D出口)

首页

旅游线路

国内线路

省内线路

港澳线路

出境线路

拓展线路

温泉线路

海岛线路

地接业务

员工旅游

自助游

商旅服务

代办签证

商务策划

酒店预定

出行策划

会议接待

团体接待

报名地址

汇款帐号

邮件服务

旅游信息

广东省旅游报名须知

广东省游组团合同

港澳旅游注意事项

温泉事项

网站快讯

旅游资料

出游须知

公司电话 :0755-89808586(20线)    26164261     26164262    26164263
出国签证:0755-26164263   包团:13603057214    传真:0755-82383760
QQ国内省内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港澳境外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 出国签证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       MSN在线: 省内国内   港澳境外  出国签证


广东省国内旅游合同

广东省国内旅游组团合同

签订时间: 年 月 日
合同编号:

(2001年1月1日启用)

甲方(团体或个人): 乙方(组团旅行社):
 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旅行团旅游,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,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.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。
  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
   1.中乙双方共同确认:在签订本合同前,已详细阅读及充分理解由广东省旅游局制定的《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》(以下简称“细则”)。同意遵守细则并将细则列为本合同附件。
   2.甲乙双方共同确认:乙方已就其服务项目及质量标准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绍及详细说明。
   3.如乙方取消组团计划,中方有权提出以下要求(不可抗力因素除外):①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;②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条第2款退还全部团款并赔偿违约金。
   4.如甲方报名后要求退团,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条第l款的标准扣收业务损失费和违约金。
  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
   1.主要事项
团号    人数   
旅行日期    路线与景点 (见行程表)
交通工具及标准   
住宿标准    保险金额   
用餐标准

早餐 次,正餐 次,标准 元/人·天

导游服务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:
购物娱乐安排 (见行程表)
预付款数额   应交纳团费总额   
特别说明  

 

  2.甲乙双方同意恪守上述约定,甲方保证在旅游活动中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和要求,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各项服务符合国家与行业规定的标准。
   3.本合同的附件视为本合同的一部,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。
   4.为保证甲方的旅游安全,乙方应为甲方投保旅游意外保险。
   第三条 违约责任
   1.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视作违约,并承担赔偿责任:
   ①因故意或过失未达到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标准,而造成中方直接经济损失的;
   ②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。
   2.甲方违反合同规定,对其自身的损失应责任自负,给乙方造成损失,应承担赔偿责任。
   3.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:
   ①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,不承担赔偿责任,但应及时通知对方,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。
   ②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发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
的,应减轻或免除责任。
   A. 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给予充分说明、提醒、劝诫、警告或事先说明;
   B. 所发生的违约问题是非故意、非过失或无法预知或己采取了预防性措施。
   ③质量问题的发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赔偿请求人自身过错。
   ④质量问题发生后,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。
  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
  本合同在履付中如发生争议,双方应协商解决,协商不成,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提出赔偿请求。对质监所的处理决定不服时,甲乙双方均可向上一级质监所申诉,也可直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。
   第五条 本合同的附件
   1. 广东省国内旅游报名须知及责任细则。
   2.行程安排表。
  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,双方备执一份,具有同等效力。
  第七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。


  甲方(签字):
   (盖章):
   联系电话:
地址及邮政编码:


  乙方(签字):
   (盖章):
   联系电话:
地址及邮政编码:

 


便民服务

香港酒店查询 公交查询 汇率查询 地图查询 天气预报 火车时刻查询


Copyright @ 2010 深圳市海外国际旅行社,All Rights Reserved
电话:(0755)89808586(多线) 26164261 26164262 26164263
传真:(0755)82383760    广告负责人周小姐:13603057214  
地 址: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福建大厦14楼1401室(地铁岗厦站D出口)